醉酒骑自行车的人在不来梅港受到警方控制
不来梅港一名 33 岁的男子因酒后驾驶自行车而被拦下,并面临刑事后果。

醉酒骑自行车的人在不来梅港受到警方控制
10 月 11 日,不来梅港乐赫 (Bremerhaven-Lehe) 的一名 33 岁男子酒后驾车在 Hafenstrasse 上蜿蜒行驶,引起了轰动。据不来梅港警方称,警察立即注意到他失控的驾驶行为,并导致警察拦下。随后的检查显示,他显然受到了酒精的影响。呼气酒精测试显示他完全不适合开车,最终导致医生采集了血液样本。
警方并没有不采取行动:该男子被禁止继续旅行,并以醉酒驾驶罪提起刑事诉讼。这一事件引发了有关骑自行车者的法律法规的重要问题,这些法律法规往往被汽车交通法规所掩盖。
酒后骑自行车者的规则
正如 ADAC 明确规定,骑行者的血液酒精含量上限为每千分 1.6。超过此限额,您不仅会受到刑事诉讼,还会被处以日三十左右的罚款,这通常相当于您的月净工资。在弗伦斯堡,对于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 1.6 的违规者,警告还意味着 3 分并要求进行医学心理检查 (MPU)。这甚至适用于没有执照的骑自行车者。
每千分之 0.3 的事故可能会变得严重:如果司机明显驾驶或造成事故,他们可能会被起诉。统计数据显示,近年来,醉酒骑车者单独发生事故的比例有所下降,但酒精仍然是自行车事故中一个公认的重要因素。特别的警告信号是面部受伤:醉酒骑车者发生这种情况的频率是清醒骑车者的三倍。
药物的影响和进一步发展
关于降低骑自行车者酒精含量限制的讨论也在进行中。正在考虑将这一数字降低至每千人 1.1,就像一些欧洲国家的情况一样。作为比较:对于驾驶员来说,限制为每千分 0.5,从 1.1 起,您也被归类为绝对不适合驾驶。在这里,酒精也不是唯一的问题。虽然醉酒行人推自行车并不自动构成刑事犯罪,但酒后驾车的风险仍然是无可争议的。
统计数据显示,1995年至2005年间,醉酒骑行者发生事故的人数大幅下降。尽管如此,2010年醉酒骑车的人数仍不容小觑,达到3,489人。所以这个问题还是有现实意义的。
在这种情况下,重要的是要意识到驾驶时酒精的危险,即使是在两轮旅行时也是如此。因此,如果您要骑自行车,请保持负责任并享受不饮酒的夜晚!